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49期相关信息,涉及粮食 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等17大类食品153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1批次。
6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分别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烂漫酒楼销售的本地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宁德市艳阳金弘宴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为≤0.5mg/kg。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铅(以Pb计)不合格,分别为:福州市闽侯县福永兴超市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销售的甘草瓜子(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四鹤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台江区凤意便利店销售的黄花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铅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而蔬菜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应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在坚果及籽类(咖啡豆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
5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福州市鼓楼区闽州餐饮店销售的马耳(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可作为膨松剂、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于油炸面制品中,但在终产品(干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
还有,标称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5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检出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好多利百货有限公司晋安分公司。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此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2020年6月20日生产的倒蒸红薯干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夏商百货有限公司;标称大内山薯类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6月1日生产的农家白粿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港区峰尾镇百润家购物中心;标称永春县盛德禾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5月1日生产的永春白粿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惠安县涂寨镇铭超购物广场。
8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漳州市芗城区犁田便利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漳州市芗城区陈俭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均检出毒死蜱不合格;厦门市湖里区润夏福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7月3日)、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沙县府前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检出腐霉利不合格;厦门乐海投资有限公司同安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检出克百威不合格。
文章标题:【福建公布21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内容摘要:12月2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4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涉及粮食 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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